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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006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要准备好与反华势力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这是一场捍卫中华民族尊严的战争,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关系着我们伟大民族复兴的一场神圣的保卫战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武器,只要中国人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就像他老人家曾说过的一样:“所有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我是在危言耸听么?绝对不是,笔者在担任澳洲中国留学生爱国联盟会长(2002-2004)期间对这一切深有感触!一些反华分子流窜至一起,打着“民主、宗教”等旗号,在境外大肆攻击我们国家,攻击我党和政府,攻击我国现有社会制度,其用心之险恶,手段之恶毒简直用言语无法形容。他们利用各种渠道来诋毁中国,一旦有人站出来拆穿他们的谎言便会遭到无休止的语言和人身攻击。在这笔者还要感谢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所有华人华侨、海外留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让这些海外游子们在异乡能够感到家一般的温暖
回想当年,笔者曾遭反华势力和境外反华政客的骚扰和攻击,正是由于驻澳大使傅莹、教育参赞朱小玉和二秘张世专等人的关怀和帮助,笔者才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回国工作。
说白了,所谓的“敌人”都是指哪些人呢说简单一点,有些人不愿意看到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便蓄意破坏我人民内部团结,如果我们对此毫无防备,敌人便会趁虚而入,蓄势待发!为了不给反华分子任何可乘之机,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1利用一切手段坚决反击境外反华势力的挑衅和攻击,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2:谨防境外敌对分子利用意识形态在我国境内搞破坏,尤其要严防“XX功”“XX人士”,对于在任何场合发现他们的谎言要敢于揭穿,敢于与这些人作斗争
3:要学会理性思考,用事实说话,对于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编造的事件要有足够的辨别真假能力,例如:XXX说:“中国某省某市发生城管人员野蛮执法,打死一老者事件......”,对于没有来源,没有有效依据的消息不要轻易相信
4:要懂得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在人民内部得到化解的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要经历的难关之一,境外反华势力往往会用各种手段来激化人民内部矛盾,从而达到他们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5:在大是大非上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政府。要清楚地认识到在当今全球局势的大背景下,如果不能够理智地处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矛盾正是中了敌对势力的圈套。不要充当敌对势力的“代言人”
记住,祖国永远不会亏待热爱她的人当前我们所面对的种种困难只是暂时的,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祖国富强、民主复兴的大业将在你我的手中完成到那时,笑到最后的只会是我们!!

很高兴看到绝大部分网民支持《办法》

不出我所料,网民纷纷表示坚决支持新华社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这绝对是一件好事,除了在新华网上的调查证明了这一点之外,这几天我也就此与很多人谈过,其中有我的朋友和素未谋面之人,很高兴大家能够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除此之外,境外媒体也纷纷表示支持此《办法》,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对于一个旨在更好地服务在华发布新闻信息的外国通讯社,这样一个《办法》的发布理应得到肯定和拥护。以下是援引新华网的报道和新华论坛的调查
一些网民认为,管理办法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等,都予以明确规定;并对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闻信息的代理和订用作了详细规定。这些都有利于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保证外国通讯社和国内用户的合法权益
有网民说,当前,信息管理的一些新情况值得注意:国内一些报纸、杂志、电视台大量直接引用国外的新闻消息,尤其是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部分国外媒体蓄意地虚张声势,夸大事态,不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正确地报道一些事件,从而给广大民众一种误导所以加强对国外来源的新闻管理事是完全必要的
另外一些网民表示管理办法符合中国民意,我们坚决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外国媒体也要入乡随俗。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阶段,国际舆论很重要,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混淆视听
有的网民指出新管理办法不会妨碍外国通讯社的运营,新华社也不会通过控制外国通讯社业务而谋利。但是,长期以来,有些外国通讯社违反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出台管理办法进行监管也是势在必行。外国通讯社只要按照新规定要求,委托一家新华社指定机构处理与中国客户的所有业务,就完全可以避免税务及其他问题。
September, 2006

没有办法的办法不是好办法

“良民证”又起风波
先说说什么是“良民证”?在不堪回首的那段岁月里,日本鬼子扶植汉奸成立了由日本人操纵的伪政权,并对“良民”发放“良民证”,而没有“良民证”的中国人则难以逃脱被冠上“刁民”这一头衔的命运,轻者坐牢,重者丧命。而如今,在我们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良民证”再次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不过它换了个名字,美其名曰:“暂住证”
今日上班在浏览新闻时偶然发现这么一条:“从即日起,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数倍罚款。近日,北京市北京警方将推出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以确保国庆安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又是北京、又是暂住证、又是针对外地人......
这让我不禁想起前不久,也就是几天前有关奥运立法项目的听证会,其中便有涉及到“在京的百万外地农民工奥运期间将被劝返”等若干有关“外地人”的事项。虽然北京法制办的同志后来对此作出了解释,并称报道有误但事关奥运项目立法,即便报道不实也并非空穴来风
有人会说:“你丫操心这个干吗”?当然,笔者在中央某单位任职,并拥有海外高等学历,仅凭工作证或者一系列的认证纸便可完全不在乎这所谓的狗屁规定,无忧无虑地继续当我的“外地人”不过笔者同时也作为某些人眼里的“对北京治安造成威胁的外来人口”还是要在此发泄发泄,替我们这些闯荡在京城的“外地人”(又称北漂牢骚几句,以示不满
回到“暂住证”的话题上。请注意这句:“没暂住证的房客需立即退房离开”,此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有了暂住证你就是大大的“良民”,就不会危及北京的国庆安全;而没有暂住证的可能就是“危险分子”甚至“恐怖分子”,为保安全,不容存留。真是可笑之极,全国人民痛恨之至的“暂住证”就这样有理有据地成了“良民证”?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是人民做主的民主、法制国家,要是换了小日本侵华那时候,没有“暂住证”?我劝你乖乖地离京以免成为日军眼里的“危险分子”破坏“大东亚共荣”而遭受牢狱之灾。
当然,办理“暂住证”的必要性在有关部门看来是无可厚非的,这有助于北京警方有效地管理流动人口,对首都治安治理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笔者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但是以没有暂住证为“合法”借口而强行剥夺这些“外地人”的居住权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当今法制社会的野蛮行为,是和构建和谐社会相背而驰的说严重一点这是文明社会最可耻、最肮脏的一面。对于那些习惯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的人,我提醒你们一点:“没有办法的办法不是好办法”而不是好办法的办法不能也不该采用!
在北京,实行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的办法一直被广大国民所唾骂,在是否取消或继续推行“暂住证”的十字路口,北京市有关部门更应谨慎再谨慎,莫让自己手中的权利恣意践踏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继续激化社会矛盾。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大事项,但这些事项并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应该“放之全国而皆准”,从法律效力来说,实施暂住证办法就是违法的
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看,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在目前信息社会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也有其实行的理由。但这种登记的目的是有关部门通过登记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服务,而不是要在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划一个身份上的尊卑界线。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暂住证制度,暂住证被寄生了许多不合理的东西,租房、购房、就业、求学等都和暂住证挂钩,并要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这样就使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人为地出现了“鸿沟”,尽管流动人口也为当地作出了贡献,缴纳了税金,但由于是“暂住”,很难享受城市市民的同等待遇。这也是多年来人们对暂住证诟病的原因
要记住: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关部门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力同时要牢记“公和民”二字,针对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过程中所碰到的种种难题千万不要有“懒政”心态,要切实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方法来处理难题,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方能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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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就在我写此文的同时,泰国发生军变,军方控制了全国并宣布解散他信内阁,解散最高宪法法院、废除现有宪法。请登陆新华网了解更多内容www.xinhuanet.com
September, 2006

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护农民工利益

近年来,我国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约以20%的速度递增,成为民事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
继2001年公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后,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了将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司法解释,劳动者打官司将更明确、更方便、更有效。
农民工手中的白条有大用处
对经常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司法解释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劳动者以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作出此解释是因为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将农民工凭工资欠条追讨工资当作劳务报酬纠纷,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直接处理;有的法院则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对待,要求仲裁前置,走“一裁两审”的法律程序。从审判的社会效果来看,后一种处理方式程序相对繁琐,时间消耗较长,农民工往往难以等待,特别是到了岁末年尾就会出现讨要高峰,长时间的等待容易引发恶性事件。如果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持工资欠条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视为追讨劳务报酬,就可以不经仲裁程序,及时保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收入。
不得非法扣押劳动者证件、档案、押金
有一些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等,而劳动者为了就业,不敢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直到解除劳动关系时寄希望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手段要回;也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扣押丢弃人事档案、社保档案等手段予以制裁,导致劳动者再就业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法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可以诉讼到法院,劳动合同解除和解除合同后产生的附随义务纠纷也应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争议的延伸,应当扩大在上述情况下对劳动者的救济渠道。因此,该解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拖欠工资不得以超过申请仲裁期限抗辩拒付
当前,劳动争议领域长期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两种情况较多。一部分企业妄图借劳动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六十日”这个仲裁申请期限消灭债权,导致劳资矛盾激化
为解决长期拖欠工资问题,该司法解释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工资但以六十日仲裁时效进行抗辩拒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的一时不能及时发放工资要有一个合理的容忍度,不应当每个月都要运用仲裁等强硬手段讨要工资。因此,对拖欠工资的时效保护要从宽。
对欠薪逃匿的问题,该解释规定,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人民法院接受其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这就给广大的劳动者提供了一个简便高效的保护手段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伤均可享受工伤待遇
现阶段我国工伤事故比较多,而相关法律法规给因工伤残的职工设置的救济渠道有两个:一是已经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承担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还没有给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的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
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有争议,就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劳动者工伤的,是否可以在得到民事侵权赔偿后享受工伤待遇?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工伤,受伤职工都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石国胜)
September, 2006

王长江:“选举式民主”与中国国情不合吗?

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对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这是理性思考我国政治发展问题所应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既符合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国民主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应当明确坚持。
但是,到底什么叫西方式民主?把它概括为“选举式民主”是不是科学?能不能由此推论说,“选举式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如果不弄清这些问题,我们坚持的所谓“不照搬”原则就缺乏科学的内涵,就成了一个空洞的口号,甚至可能成为用来抵制、阻碍政治体制改革和党自身改革的借口。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高度注意的。针对上述问题,我(本文作者王长江,以下部分省略此说明)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不能把西方民主概括成“选举式民主”
各个政党在选举中进行竞争,通过争夺选票,获得执政权,是西方民主的一大景观。这里面有几个关键性的环节,如多党的存在,多个候选人的竞争,公众的投票选择等。这几个环节相互连接,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西方民主的基本模式。然而,即使把这几个环节算作这一模式的要素,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这些要素互为条件,却并不是排他性条件多党的存在虽然可能意味着有多个候选人的竞争,但多个候选人并不一定意味着存在多个政党。一个政党可以推出若干个候选人,反过来,两个、三个甚至更多个政党推举一个候选人的情况也不罕见。同样,公众既可能在几个政党之间进行选择,也可能在一个党的几个候选人之间进行挑选。西方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竞争只能在多党之间展开,公众只能在不同政党的候选人之间进行选择。因此,把西方民主概括为多党制民主,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把它概括成“选举式民主”,却既不科学,也没有理论依据,从学术上讲是不严谨的选举不是西方的专利。过去我们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东西都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实践表明是重大的失策。今天若把选举归入西方民主,怕是只能算作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蠢举。
那么,选举和民主是什么关系?这还要从民主的本义谈起。我们知道,所谓民主,简单说来,就是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我们也知道,人民虽然是权力的主人,但是,让人民中的每个分子都直接使用他们的权力,在实践中是难以操作的可行的途径,往往是人们把权力委托给他们的代表,由这些人来代为行使。我们又知道,这样一来,人们就应该在谁来代表他们的问题上充分参与意见,作出决定,以便这些代表能忠实地体现他们的意志。我们还知道,迄今为止,体现对代表的选择的最科学可行的形式是选举
不难看出,选举是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选举体现的是公众对自己代表的授权和控制。没有这种授权和控制,代表的资格就无从谈起。综观世界政治文明史,只要实行的是代表制民主,只要公众和他们的代表之间存在着授权被授权的关系,选举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省略选举环节的代表制民主,从来就不存在。我们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照搬了苏联模式,形成了过度集中、缺乏民主的体制,致使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曲折,选举也在相当程度上流于形式。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没有对选举这种起码的民主形式产生过怀疑。为什么?就因为它是公理。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选举的"民主"不是民主,就像没有民主的"现代化"不是现代化一样。
二、“选举式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吗?
 把“选举式民主”等同于西方式民主,那么很自然,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不应当实行“选举式民主”。有许多现象,特别是中国农村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似乎在印证着这种观点例如,在有的地方,村委会直选变成了姓氏、宗族之间的争斗,出现了家族统治;在另一些地方,直选给了有钱人更多的机会,致使贿选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还有的地方,黑恶势力介入选举,党的领导遭到严重削弱;等等。 
 这些问题确实存在。关键不在于我们承认不承认这些问题,而在于怎样看待这些问题。其实,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是再自然不过的。民主的基础是利益。中国人从在"君子不言利"的传统观念束缚下对利益问题避若瘟疫,到堂堂正正地追求利益,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民主意识,从非理性地卷入到一拨又一拨的政治运动中去,到把政治和自己的利益联系起来,仅这一点,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当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参与民主,必然相应带来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人们也自然会用各种好的和不好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所有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指望在改革中不出现矛盾和问题,显然是一种过于天真的想法。执政党和政府的责任,恰恰在于把由此而来的民主的发展规范起来,引到健康、有序的方向上农村选举中发生的上述问题,一方面说明人民的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发展民主方面,执政党和政府应当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能放任自流。农民在村委会选举中表现出的普遍的政治热情,正说明选举不但适合中国国情,而且大大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这种热情引向对党的信任,引向对中国民主政治的推进。因为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断言"选举式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恐怕不只有因噎废食之嫌,而且还会导致我们在发展民主的问题上看不到大势,踌躇不前,落到群众的后面,令百姓失望。这才是我们可能遇到的最大危险。试想一下,如果当初美国因实行选举而引发了"政党分赃制"的弊端,便用"民主不适合美国国情"的思路来解决,美国怎么可能有今天的强大? 
 所以,不能因为人民在学习当家作主的过程中出现了作主作得不太好的情况,就怀疑让他们作主有方向问题。就好比一个刚学走路的未成年人总会跌跤、对他负责的成年人不能用禁止他走路来防止再跌跤一样。从让他们作主,到他们学会作主,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但也是必要的。毫无疑问,经历这个过程之后,我们的民主会出现一个大的发展和飞跃。我们的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和才智创造出富有自己特色的民主政治。对这一点,我们应当坚信不移。
三、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上做文章
为什么总会出现对还选择权于公众心存疑虑的现象从认识的层面,恐怕至少可以说,是我们的观念在发展的现实面前落伍了。通俗地讲,给公众以选择权,就是要在谁来当人民公仆的问题上,由人民说了算。而在一些同志看来,过去这是一贯由“党”(其实准确地说是党委或党的书记)说了算的。这两个“说了算”自然会发生冲突。照此推论,很显然,如果更多地强调人民说了算,就表明不能再由党委和书记说了算。提到政治的高度,就叫做 "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削弱党的领导"。
毫无疑问,停留在这样一种认识水平,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不可能统一起来的因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只能在人民当家作主问题上打折扣。或者反过来,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只能削弱党的领导。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根本要求。既然按照上述认识来理解,两者不可避免地会处在矛盾对立状态,那就说明,其中必然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如果错不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那就肯定错在对党的领导的理解上,错在把党的领导曲解为党组织或党的一把手说了算,错在误以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让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让公众有对掌握权柄者的选择权。这种观念,不改不行
其实,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至少在形式上,政党是作为能帮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的工具而出现的,尽管由于各政党的阶级性,不同政党对"人民"的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考察政党发展的历史,我们看到,在人民授权这一环节上,政党起着为公众培育执政人才、向公众推荐政治精英、帮助公众选择合格政治家的作用。事实上,公众对政治家的选定,也往往都是受了政党的很大影响,而且经常是决定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边界,那就是:哪怕政党的影响再强大,它也不能取代公众的选择权。党无所不在地对公众的选择施加影响,同时又始终保留着公众的选择权,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即使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也仍然能保持较高合法性的一个根本原因
因此,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是非常科学的提法,指明了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只是有一点:这里所说的党的领导,不应是越俎代庖、包揽一切,不应是习惯于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应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选举中,它体现为党能为人民提供可供选择的政治精英,并尊重人民的选择。我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和扩大差额选举的指向,反映了我们党对这种规律性的深刻认识,不容否定。
有人认为,一个党为公众提供两个以上的政治精英进行竞选,便会导致出现多种政治纲领,从而使党派别化。这种观点实在是站不住脚。在当今世界,所有影响力强大的政党都不再是意识形态上非此即彼、鲜明对立的格局,而是关注更加实际的发展问题。例如,过去左翼总是站在支持计划经济的立场上,右翼总是站在主张市场经济的立场上,左翼总是强调公平,右翼总是强调保护个人积极性,两者可说是泾渭分明。现在的情况则是,几乎所有的政党都在探讨如何实现计划和市场的结合,公平和效率如何兼顾。彼此对立的政治纲领只能招致公众的反感,失去支持。政党尚且如此,一个政党内部个人之间的竞争更没有这种对立的必然性(人为的因素除外)。在共产党这类组织严密的政党内部,只要制度建设跟得上,派别现象完全可以有效地得到防止
总之,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所有民主政治中的政党获得和增强合法性的最基本的条件我们党也不例外。公民的选举权只能落实、扩大,而不能缩小、取消。无论想什么办法,也不能把主意打到公民选举权上来试图通过架空公众选择权,回到过去的一元化领导,看似对干部加强控制的一条“捷径”,实际上却是一条只能加倍恶化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死胡同,万万走不得。
作者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
September, 2006

网民支持新华社《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新华社9月10日发布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消息引起网民关注,他们支持管理办法认为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该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一些网民认为,管理办法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等,都予以明确规定;并对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闻信息的代理和订用作了详细规定。这些都有利于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保证外国通讯社和国内用户的合法权益。
有网民说,当前,信息管理的一些新情况值得注意:国内一些报纸、杂志、电视台大量直接引用国外的新闻消息,尤其是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部分国外媒体蓄意地虚张声势,夸大事态,不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正确地报道一些事件,从而给广大民众一种误导,所以加强对国外来源的新闻管理是完全必要的。
一些网民认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内容,要遵守"九不"的原则,并对违反规定发布、使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以及代理机构违法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这些都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保障我国国家信息安全。
有网民说,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怎么做、可以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中国公民怎样与外国媒体进行信息交流,办法规定得很具体。这对外国传媒在中国活动的权益是一种保障。
另外一些网民表示,管理办法符合中国民意,我们坚决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外国媒体也要入乡随俗。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阶段,国际舆论很重要,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混淆视听。
有的网民指出,新管理办法不会妨碍外国通讯社的运营,新华社也不会通过控制外国通讯社业务而谋利。但是,长期以来,有些外国通讯社违反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出台管理办法进行监管也是势在必行。外国通讯社只要按照新规定要求,委托一家新华社指定机构处理与中国客户的所有业务,就完全可以避免税务及其他问题。
有些网民说,较之1996年的《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这次发布的管理办法范围更广,在很多方面进行了细化。新办法从法规层面上看更加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对维护国家新闻信息安全,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的网民认为,新华社管理外国驻中国的通讯社机构,是中国政府委托的任务,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监督,不会使新华社成为这个领域的垄断者。许多外国朋友由于不了解中国的管理体制,所以才会引起误会。
一些网民建议,管理办法一经发布,就应该严格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便于按规定操作。要加强督查,对于我国通讯社违反管理办法的,要按规定进行查处。
September, 2006

[关注]日本商品屡屡遭质检总局点名

女士们注意了:日本的“SK兔”化妆品有毒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黄全权)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最新消息显示,来自日本的SK-Ⅱ品牌多项化妆品中被查出含有禁用成分。目前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日本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14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来自日本宝洁株式会社蜜丝佛陀公司制造的SK-Ⅱ品牌系列化妆品中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检验检疫部门在对一批SK-Ⅱ重点净白素肌粉饼进行检验后发现,其钕成分含量高达4.5 mg/kg。此外,[SK-Ⅱ清透防晒乳液、SK-Ⅱ多元修护精华霜、SK-Ⅱ护肤洁面油、SK-Ⅱ护肤精华露、SK-Ⅱ重点净白肌粉底液OB-2、SK-Ⅱ护肤面膜、SK-Ⅱ重点净白素肌粉底液OD-3、SK-Ⅱ润采活肤粉凝霜OB-2]系列进口产品中均被检出禁用物质铬,其含量为0.77 mg/kg至2.0 mg/kg。
据了解,按照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的有关规定,化妆品中不能含有铬、钕等禁用物质。
据介绍,铬为皮肤变态反应原,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或湿疹,病程长,久而不愈。钕对眼睛和粘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对皮肤有中度刺激性,吸入还可导致肺栓塞和肝损害。我国和欧盟等有关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均把这两种元素列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就此事致函日本政府主管部门及驻华使馆,要求日方有关部门加强对输华化妆品的管理,保证输华化妆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日本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口化妆品安全。

化妆品有毒副作用?上网一查就知[点击阅读]

进口日本食品连续出现问题应引起关注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黄全权)记者13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继今年6月深圳检验检疫局在从日本输华鱼肉肠中检出山梨酸含量超标后,广东、山东、辽宁、天津、上海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又陆续从近30批次的进口日本食品中发现质量问题
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连续多次在来自日本株式会社元大公司的元大品牌系列进口鱼肉肠中检出山梨酸含量超标的情况,其山梨酸含量最高的为1.3g/kg,是我国规定最高标准的17.3倍,严重超标。同样是山梨酸含量超标,同样是在深圳口岸,日本九州腌制萝卜中同样被检出。据介绍,山梨酸是一种防腐剂,过量、长期食用将危害人体肝脏、肾脏功能[点击这里阅读详细内容]

September, 2006

纪念9-11事件5周年 美国反恐越反越恐!

恐怖主义(Terrorism)和反恐(Anti-Terrorism)这两个词在2001年以前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知道,随着各大利益集团在地缘政治中的斗争不断地压迫被剥削阶级,甚至在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上打压少数派别,自然而然地提供给了激进主义繁殖、扩散的温床。一部分激进主义分子在无法有效反击的情况下便将仇恨集中发泄在那些剥削阶级大国的国民身上。
其实,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恐怖主义所带来的问题并不是一味地、盲目地消灭恐怖主义、因为任何企图改变人类思想、迫使被剥削阶级接受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行为只会激发更大的矛盾,“孕育”更多的恐怖主义袭击。
美国长期以来对外持久地进行着意识形态战(ideological invasion)从二战期间到战后冷战一直到现在,美国政府将兜售意识形态、输出民主意识作为新时期冷战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资助反(别国)政府组织、加大反(别国)政府报道力度、各形式的文化入侵等形式来企图从(别国)内部瓦解一个与美国“不合作”的国家。前苏联解体以后,美国政府似乎看到了这种不费一兵一卒一枪一炮的战术很所带来的效果,从而加大了此种战略的实施力度。不过由于帝国主义国家本身的性质加上大国沙文主义的利益驱使,美国在对外实施“文斗”战略上也逐渐暴露出了其“两面派”的特点,导致了种种对美国不利的局面。
长期以来,美国宣称对外推广“民主、自由”,然而我们所看到的却是截然相反。当年幕后推翻了伊朗民选政权,扶植封建王朝复辟;冷战时期为了对抗前苏联把9-11后被认定为恐怖分子幕后黑手的塔利班政权从牙齿武装到脚趾;为了石油利益武装入侵伊拉克,推翻了当年美国政府津津乐道的“盟友”。美国经常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历史上已经无数次地打了自己好多“巴掌”--只要有利益,对与错不重要”!
当有人惊叹9-11事件造成的惨重后果时,我总是在强调这种结果的必然性。对于恐怖主义,我也一贯是持反对态度的,像“基地”组织、“东突”组织等这样的恐怖组织全世界各个国家应该无条件地团结起来坚决给予他们最有力的打击。
但是这个时候,从未受过如此“大辱”的美国却跨越了反恐的边界,高举“反恐”的大旗浩浩荡荡、“名正言顺”地武力打击每一个和“基地”组织有关系的国家-如果当年拉丹在某国家过境撒了一泡尿的话,这个国家便成了支持恐怖主义的邪恶轴心国,随即上了美国政府的黑名单。
如今9-11事件的发生整整过去了5年,这5年中,美军入侵别国造成的无辜平民伤亡数字要远远大于5年前在世贸中心所伤亡的人数不同的是死在华尔街的都是珍贵的美国人,都是家财万贯的财团老板们和那些为这些资本家工作的无辜民众,当然我并不想对他们不敬,无论是谁,在恐怖袭击中死去都应让人感到悲伤,所以在纪年9-11事件5周年的时候我也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向在9-11事件中和美军入侵别国引发的战争中的无辜平民伤亡表示深深的哀悼。
美国反恐为何越反越恐?答案还在美国自己身上美国的大国沙文主义使得世界变得更加不太平,说白了就是“用流氓的手段去对付无赖”谁也得不到好。从入侵阿富汗推翻塔利班政权到入侵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应该说没有一件事情的结果让美国政府感到满意,除了大把大把地“烧”美金,大批大批地阵亡战士之外,美国政府换来的只有全世界人民的怨声和骂声
沙文主义路线所带来的后果显而易见,美国的全球战略布局决定了它实施地缘政治道路中必定充满了危险,同时也给别人制造了危险,恐怖主义袭击的发生并非偶然,既然美国政府不会反省自己的错误,不会去合理地进行反恐,那肯定是“反恐、反恐,越反越恐。”
September, 2006

纪年毛主席逝世30周年

新华网:当世界闻听毛主席逝世 五大洲一起陷入悲痛
1976年,中国的一系列突发事件吸引了世界的眼球。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7月6日朱德委员长也以90岁高龄与世长辞。7月28日,一场举世震惊的大地震将唐山夷为一片废墟。9月9日下午4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以万分悲痛的心情对外宣布,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伟大导师毛泽东主席于当天凌晨0时10分在北京逝世。消息公布后的15分钟内,包括路透社、美联社和法新社在内的世界主要通讯社便报道了毛泽东逝世的新闻。紧接着,世界各大媒体发表和转载了大量赞扬毛泽东和介绍毛泽东革命事迹的评论和文章,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报纸甚至用十多个版面刊登介绍毛泽东的文章和照片。世界各国政府、各国际组织也纷纷对此做出反应。
53个国家降下半旗,各国领袖给予高度评价
毛泽东逝世后,世界各地对他的赞扬和哀悼如潮水般涌来。曾有记者这样写道:“9月9日下午4时这一悲痛时刻,似乎地球也停止了转动。”在他逝世后的10天里,共有123个国家的政府和首脑向中国政府发来了唁电或唁函,105个国家的领导人或他们的代表到中国使馆吊唁,53个国家降半旗致哀,许多国际机构和国际会议上也开展了悼念活动。
联合国总部以历史上罕见地快速度在毛泽东逝世的当天就降半旗致哀。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在联合国全体大会上发言时盛赞毛泽东的丰功伟绩:“毛主席是一位伟大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诗人”,“他实现自己理想的勇气和决心将继续鼓励今后的世世代代。”联合国大会主席高度评价毛泽东是“我们时代最英雄的人物”,“他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毛泽东逝世后,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政府都给了毛泽东极高的评价。美国总统福特在9日的唁电中称赞毛泽东的著作给人类文化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他认为“毛主席是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位巨人,他对历史的影响将远远超出中国的国界。”国务卿基辛格以他特有的风格说:“我的孩子们谈到流行音乐歌手身上有一种‘颤流’,我承认我自己对此浑然不觉。但是毛泽东却发出了力量、权力和意志的‘颤流’。”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对毛泽东也赞赏有加,他称“毛泽东主席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创造者之一,是给中国人民指出走向新的未来的道路的人。”澳大利亚总理弗雷泽认为,“新兴的中国就是他永久的纪念碑”
日本首相三木武夫说:“毛主席作为世界的大政治家在历史上留下了巨大的业绩”,外相福田纠夫则用带有崇拜的口吻评价说:“无论对他做多么高的评价,都是不过分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评价毛泽东时还引用了后者的诗“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认为“历史学家将会对毛泽东的事业和他对中国人民和世界的影响做出估价。”此外,英国首相卡拉汉、法国总统德斯坦等各国政要都发来唁电对毛泽东大加赞赏。
埃塞举行10万人纪念游行 刚果决定每年举行纪念活动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毛泽东的逝世表现出了更大的悲痛。毛泽东逝世的消息传到朝鲜后,朝鲜党政领导机关决定9月10日到18日为全国哀悼期,并规定18日全国停止一切娱乐体育活动。18日下午4时,当中国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追悼大会时,朝鲜举国上下也就地肃立三分钟致哀。哀悼期间,朝鲜各党政机关的干部、群众团体的代表、工人、农民、人民军官兵、青年学生共一万多人到中国大使馆吊唁,中国驻朝鲜大使馆共收到朝鲜各界发来的唁电、唁函5200余封。
在中美洲的牙买加,一位没有留下姓名的黑人农民从百里以外的农村赶到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馆,他送上了一束新鲜野花默默悼念毛泽东主席。还有很多前往吊唁的人一边痛哭一边唱着国际歌,悲痛欲绝。
法国、联邦德国、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以及刚果等国,各界人士举行了各种形式的游行。在毛泽东逝世的当晚,联邦德国的一些马列主义组织就分别在几个城市举行了火炬游行。游行人群打着写有“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光荣永远属于毛泽东同志!”“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万岁!”等大标语,高举火把,抬着用黑纱和鲜花簇围着的毛泽东遗像在大街上缓步前行。埃塞俄比亚借着纪念“革命日”两周年的机会,发动了有10万人参加的纪念毛泽东大游行,是所有国家中游行规模最大的。
9月11日,法国各界人士1万多人开始游行,游行队伍在巴黎公社社员墙前举行了追悼毛泽东的仪式。刚果政府不但组织了游行,而且还决定今后每年将在毛泽东逝世周年纪念日举行正式纪念活动。在巴基斯坦历史文化名城拉合尔,八百名工人组织了哀悼游行。由于找不到巨幅的毛泽东画像,巴基斯坦著名画家马哈茂德·巴特便连续工作六个小时绘制了一幅,并放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
相关报道
September, 2006

新闻晚报:珍爱生命 远离国足

珍爱生命 远离国足
有很多老读者来信反映,在《文祥评论》这块杂草丛生的自留地里,有愤怒、感伤、沮丧和郁闷,却很少看到理性的果子。所以今天,我无论如何要理性一回:如果你还在乎自己的小命或老命,如果你不想被一场沉闷无聊的比赛活活憋死,惟一的选择就是远离中国足球
陆博飞被砍,王宝山下课,李毅成助教,国足拿新加坡没脾气,国少幸运逼平越南。一夜醒来,我恍若回到巴勒斯坦。在中国足球最火爆的那几年中,球员的球衣背后都按国际惯例印有自己的名字。但如今,从甲级到中超,从国少到国足,从热身赛到正式比赛,几乎再也没有一个中国球员敢在球衣上暴露自己的姓名。原因是什么?是他们太在乎自己的名声,还是已经到了无脸可丢的地步?
如果我三周前那篇《与东南亚足球接轨》的评论多少还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影子,那么在昨夜的两战过后,中国足球显然已经彻底回到了亚洲三流的大家庭中。从此后,飘在死海的中国足球再也不会阴沟翻船,因为我们已经与新加坡足球血脉相连,和越南队员紧紧拥抱。剩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以火箭的速度追上马尔代夫。
朱广沪说,中新之战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精彩。有了老乡的这句名言,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老同志们在编辑新版的《辞海》时,可能又要为“精彩”加上新的注解。而作为朱广沪最得意的弟子,郑智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说新加坡不是一个好打的对手。但现在,全国球迷都想知道,如果新加坡不好对付,谁才是好对付的对手?是巴西、意大利、法国,还是圣马力诺,马尔代夫?
中新之战,中国足球并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在一张无关大局的红牌后,邵佳一可以安心踢他的德甲联赛,而不用两地来回奔波。在德国东边的小城科特布斯,没有嘲讽,没有指责,只有鲜花和掌声,以及国内媒体奉上的间接助攻。
从篮球到足球,从移动长城到明郅组合,从双高到双核再到双傻,部分中国媒体像推销伟哥一样贩卖着他们的概念。在这些人眼里,一块槟榔狂嚼十年还是槟榔,一根甘蔗狂啃二十年还是甘蔗。只是啃到最后连牙齿都掉了,中国足球却依然还是传说中那只红漆马桶
有人正在以鲁迅老先生似的愤怒,要求解散国足,并且跪求朱广沪下课。但威尔罕姆·斯塔克尔说过: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如果你赞同这样的观点,那显然,准备撤离的我们是幼稚的,只有还在坚持的朱广沪才是真正的好男儿。难解难分,难兄难弟。你一夜难眠,我一言难尽。
September, 2006

新闻报道要对得起良心

某些福建媒体新闻工作者良心何在?
最近以福建东南网《海峡都市报》等为首的福建地方媒体颠倒是非、愚弄民众、恶意攻击新华社,诬蔑前往台风“桑美”灾区现场采访的新华社记者。因新华社记者向全社会传达了灾民正义的声音,这些媒体便横加批评,指责新华社在他们“地盘”采访事先没“打招呼”,也正是因为事先没有“打招呼”,肩负着神圣使命的新华社记者们才避免了向地方官僚主义靠拢,避重就轻地走过场。除此之外,他们还在平面媒体头条显要位置发表了《“桑美”风灾:拷问媒体良心》《天灾已走远,莫为人祸所击倒》《关于桑美台风之后的台风》屁话文章,将新华社分社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到现场采访说成“人祸”。
为了掩盖XXXX在抗震救灾中的不作为,为了掩盖等等等等,地方媒体竟然发表文章攻击国家通讯社,挑战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挑战新闻工作的“三贴近”,如此无耻的行径在海内外引起了极大反响。
前不久的号称建国以来最强的台风“桑美”给福建省各界造成了空前的灾难。为了能够传达真实的声音,受上级指派,浙江分社记者团由社长亲自带队前往福建福鼎灾区一线,与当地灾民、救灾干部和现场记者吃住在一起,所见所闻,感触颇多。在福建某媒体发表的文章中,有这么一句屁话:“有些记者不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道听途说”。我不禁要问,谁赋予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权?是地方宣传部门么?新华社记者为民而采访需要向地方政府汇报么?按照这几篇文章的观点,作为“喉舌”的新华社记者到现场采访成为了“人祸”,那么不去报道灾情就是当地灾民的“福音”?XXXX究竟在隐瞒什么?
好一个《舆论监督也要接受监督》,矛头直指新华社!分社记者在采访手记中提到“当新华社记者们准备离开灾区的时候,当地许多灾民围住了新华社记者的汽车,‘我们的记者们再一次听到了让人震撼的声音﹕你们一定要说真话呀!暗示当地群众怀疑XXXX呈报的数字,希望新华社报道真相。”为了新闻工作者的良知,为了对得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新华社浙江分社发表了《为了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桑美”台风报道一线采访手记》点击这里阅读全文,多名记者署名对福建媒体的指责进行有理有力的还击。
而到目前为止,我上边所提到的几家新闻媒体仍然还在他们的论坛上颠倒黑白、委屈事实、误导网民。你们的良心何在?背后是谁指使你们这么做的?......不用说也知道......
下面是一些相关报道,关心此事的朋友看看吧(点击标题阅读文章):
看看福建方面的众多屁话
为了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新华社上下团结一心,坚决反击地方政府和媒体为了掩盖事实而蓄意攻击新华社的可耻行为!
好一个《舆论监督也要接受监督》
这篇《舆论监督也要接受监督》,矛头直指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乍眼看去,文章题目新颖,在吸引眼球上无可厚非,并且作为地方媒体,将批评的矛头指向新华社这是很不寻常的事。当然,如果所说得内容属实,新华社愿意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但是如果颠倒是非黑白,误导民众的话,读者就要拷问此文的作者用意何在了?
新华社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的单位,作为中央特殊媒体,新华社报道的真实性、权威性不容置疑,而且新华社的报道渠道和方式不受地方政府所控制,这在某种程度上确保了新华社能够真实的传达民声,报道实情。
福建某些媒体指责新华社利用权威性干扰地方政府的工作,并以“记者采访为何不向当地党委汇报”为由将新华社推向批判巅峰。且不说福建媒体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但是从事实而论,新华社对得起自己的权威,对得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新华社记者也对得起自己的良知!
新华社的权威性和正义感禁得住人民的考验,在“桑美”台风报道上,新华社记者与灾民吃住在一起,与那些坐在小轿车里采访的新闻记者相比,新华社记者不愧为党的“喉舌”,真正地履行了新闻“三贴近”。
“舆论监督也要接受监督”,新华社问心无愧,自然不怕接受监督,新华社将所有记者名单放在新华网上公开于众也正体现了愿意接受监督的诚心。相反,福建某些媒体敢于接受人民的监督么?点击进入我一个哥们的blog
《来自福建省霞浦县遇难者家属的告白》!
我也是前几天刚从福鼎灾区回到工作单位上班,灾后都半个月了,大家还在谈论“灾区采访竟被诬"人祸"”。我只能为当地政府的行为感到耻辱。台风过后的第一天,我接到家人悲惨的求救电话,驱车近千里赶到福鼎沙埕港,目睹了那场天灾+人祸的“宏大”场面。我流泪了,流下失去亲人的泪水,泪水里充满对当地政府的愤怒。
8月11号,灾后第一天,海上飘着海难亲人了的尸体,我们在四处求救,要求当地政府打捞尸体,当地政府没有采取任何何措施,我们只好自己雇小船,怀着悲痛的心情自己在海上寻找自己亲人的遗体。尸体太多,就我们单薄的力量还没寻找到半个福鼎沙埕港海域,天黑了...8月12号,我们在四处求救,要求当地政府打捞尸体,当地政府没有采取任何何措施。几具尸体给好心的人打捞上岸,我们去辨认,那些死难的乡亲死的那么痛苦,而我们想让那些死难乡亲的灵魂得到安慰,可当地政府在做什么呢...
我无助的拿起电话,向中国各大媒体求救
...8月13号,早上9点多,我们在码头上发现了政府派人来搭帐篷。部队冲锋舟来了6艘,开始海面收尸。在码头上的乡亲愤怒了,前几天地政府到哪去了,亲人的遗体在沙埕港海域飘着,经过2天大海涨潮退潮的洗礼,有的亲人遗体都飘到大海去找不到了...
中午11点多,冲锋舟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到中午2点多冲锋舟才出来,嗨...“你们是在上班还是在救灾”.下午近5点,“小建,那有个记者!”,“新华社记者”,天啊,我们的救星到了,这是我所见到第一批灾后到灾区的记者。新华社记者见到那场面,也和我们一样流下悲伤和愤怒的眼泪。我把记者带到了我们住的旅社,在旅社里泪水夹杂着对当地政府的愤怒向新华社记者倾诉...
1个小时...2个小时... 8点多,记者离开了我们住的旅社。
之后死亡认数开始上升...8月14号中午12点多,在码头上,“看,海上飘来3具尸体!”大家举目望去,海上飘来3具尸体随着退潮的大海,缓缓向沙埕港入海口飘去,天啊,冲锋舟又要休息几个小时了,大家多次要求当地政府马上实施打捞,政府的回答是就来了。30分钟... 1个小时... 2个小时...过去了,3具尸体在我们是视野里消失了,近3点,冲锋舟来了,尸体飘到了大海中,没找到,大家愤怒了...8月15号... 8月16号...
打捞上来的尸体数越来越少
在我们镇,死了97个人,找到遗体才30几具,其他遗体杳无音信,其中包括我的两个亲人。当地政府所做所为让我们心寒,我们无助,来救我们的确是新华社记者。在福鼎沙程港七天里,我面对在海上几百具尸体,面对岸上父老乡亲对死难亲人的哀嚎,面对当地政府灾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救灾,我的心碎了,但来浮萍我们内心伤口的还是新华社记者和其他媒体记者。毕竟还有众多有良知的中国人。
记者们--感谢你们!(声明:不包括福建任何媒体记者)-来自福建省霞浦县三沙镇遇难者家属的告白。
September, 2006

期待不同样的考试

实在不想把《....新闻工作者的良知》这篇文章给挤下去,所以就换了个位置,这篇本是6号写的,后放置到4号与另一文换位。
说说考试吧!“干我们这个也要考试?”对,除了采编业务考试之外,还有大大小小无数的考试要面对。前不久全社编辑和记者(终审发稿人除外)统一考了XX社2006年工作会议文件,我庆幸自己答了83分,算是勉强通过了。回想一下以前的考试题目,我不禁感叹:“天那!我竟然一路走了下来。”
其实除了中央重要精神之外,我觉得所有考试应“因材施题”,不同的部门题类要有所针对性,每天研究国际问题的去考新农村肯定会很吃力,国内部的每天要面对伊核问题也会头疼。为何不能出题有所针对呢?
领导说了,考试很重要,总考试每天还有那么多错误,不考试能行么?”当然,我不反对考试,不过希望头头们从实际出发,落实XX明同志有关整合资源、在不可替代性上下功夫的指示,不要以考试为目的,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安排考试,从而带动全社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September, 2006

从“城管”说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今天与同事探讨此事,我先说一点,我喜欢与人探讨,观点不一致无所谓,如果对方的观点正确能说服我,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
我在这里想说说所谓“仇富心理”--我一直以来认为弱势群体的出现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一个不发展的社会不存在种种矛盾,但是这样的社会并不是和谐社会。我觉得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多元的社会就必然是利益多样化的社会,上边我也说了这样一个社会形态的出现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是一个合作和宽容并存的社会,需要一个宽容的气氛和精神,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的共同存在,尊重别人的不同选择。同时,和谐社会也是一个矛盾多样化的社会,它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能有效化解利益冲突和矛盾的先进型社会。
建国以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要了解的是,物质文明不发展的社会不是和谐的,也就是说不存在社会矛盾的社会根本谈不上和谐和进步。粉碎“四人帮”之后,党的领导核心深刻地认识到了发展的必要性,在提出改革开放的政策后,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质文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矛盾也随之出现。
这种矛盾后来被归结成“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和“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当然这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有投机倒把的和有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暴利敛财的,但是为了寻求发展,这一部分人不能被打倒还要被捧上天,至少改革开放最开始是这样的,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转变的同时,国有资产流失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少部分人靠此发家我们也只能看作是一步必须要走的棋,一碗必须要喝下去的“毒药”。随着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延续作为另一部分的“弱势群体”自然会觉得不平衡,从而出现了社会矛盾。
我认为要解决社会矛盾除了要建设上层建筑之外,转变民众思想也是尤为重要的。努力使“仇富心态”成为自身的一种动力,在上层建筑稳固的同时,不断完善社会制度来给老百姓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让他们也融入到改革春风的大潮里。要使民众把“仇富”转变为“学富”,从而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得到进一步的加快。
中国民众要清楚地认识到,贫富差距的拉大并不是大家的收入增长缓慢,而是一部分人的收入涨幅过快,造成了某种意义上的社会矛盾。逐渐完善社会制度才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在西方国家,民众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社会综合发展指数和我们国家一样都是协调发展的,也就是说,在当今中国,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已经能够达到与社会发展同步。美国用了多少年?我们中国才发展多少年?按照购买力来算,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了数十年后民众才能买得起汽车。
我们不要好高骛远,要面对眼前的现实,从实际出发,稳步求发展!盲目地同别国比较只会使你的思想倒退,产生消极心态。对于“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有点“仇恨”心理这在所难免,但是应该在这基础上,在现有体制的前提下,迅速提高自己的“软硬件”水准,从主观上找问题,寻求机遇谋发展。
上面我说到了上层建筑的构建,对此中国政府也应加大力度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再努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各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引导中国老百姓走向致富的道路。同时我们也要严防西方国家利用意识形态来在人民群众内部“搞鬼”,煽动仇恨,破坏团结局面,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August, 2006

报道台企“超时加班”问题 2记者遭索赔3000万

新华网深圳8月29日电(记者彭勇 吴俊)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认为《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超时加班”与事实不符,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中院一个月前冻结了王佑和翁宝的个人财产。
据了解,这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向媒体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绕过媒体法人直接起诉记者并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
《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告诉记者,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6月刊发记者王佑采写的稿件,反映鸿富锦公司工人超时加班问题。鸿富锦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翁宝和王佑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将两人分别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说,翁宝是王佑所在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但并没有直接参与该事件的报道,被告得实在有点不明不白。(点击进入新华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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